内蒙古12类人才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发布日期:2014/3/5 13: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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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结合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我区要逐步建立起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的绿色通道。

据了解,符合下列8项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条件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人才工程(计划)和自治区的“草原英才”工程人选;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区、部)级一等奖获得者;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自治区行业一等奖两项以上的获得者。

符合下列4项条件之一者,可不受资历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科技成果省部级二等奖获得者;作为企业骨干为企业引进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填补自治区空白获得省部级以上优质产品奖,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者;在大企业内获得3项以上成果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除此之外,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以及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组织相关专家通过专家评议、面试答辩、实地考核、成果鉴定等方式进行破格认定。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第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但须符合其他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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