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6/10 15:06:54
查看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中科院兰州分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工作中应有较好的积累和扎实的基础,曾独立承担或参与负责过一项课题的全过程并取得了一定绩效;有5人以上的科研小组且年龄、学历、学位、知识专业等结构合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并有博士学位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3、申报项目要有中科院有关科研人员参加,申请表和答辩项目简表中要加盖合作者个人所在单位(中科院)公章认可。

4、申报项目须有地方和所在单位相应额度的经费匹配支持,支持经费数额必须大于中科院资助经费数额(须有地方或单位经费匹配证明)

5、凡获得过“西部之光”计划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以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不超过一项的申报。

6、申报项目不应与支持过的项目内容重复。

7、申报项目要符合所在单位的学科发展方向。

8、申报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A4纸,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2、《2010年兰州片“西部之光”课题评审答辩项目简表》(A3纸,一式三十五份及电子文档);

3、申请项目检索查新报告(A4纸,一式一份);

4、代表性论文或报告(A4纸,一式一份);

5、申请单位及地方有关部门匹配项目经费的证明(一式一份)。

三、申报数量、时间及地点

1、申报数量: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评审后,选择3项报中科院兰州分院。

2、时间:618

3、地点: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刘百里    04716956214

邮箱:13948100336@163.com

附件:

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22010年兰州片“西部之光”课题评审答辩项目简表

 

 

 

 

年六月九日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