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科院兰州分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征集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科研工作中应有较好的积累和扎实的基础,曾独立承担或参与负责过一项课题的全过程并取得了一定绩效;有5人以上的科研小组且年龄、学历、学位、知识专业等结构合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并有博士学位或副研究员以上职称。
3、申报项目要有中科院有关科研人员参加,申请表和答辩项目简表中要加盖合作者个人所在单位(中科院)公章认可。
4、申报项目须有地方和所在单位相应额度的经费匹配支持,支持经费数额必须大于中科院资助经费数额(须有地方或单位经费匹配证明)。
5、凡获得过“西部之光”计划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以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不超过一项的申报。
6、申报项目不应与支持过的项目内容重复。
7、申报项目要符合所在单位的学科发展方向。
8、申报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中国科学院“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A4纸,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
2、《2010年兰州片“西部之光”课题评审答辩项目简表》(A3纸,一式三十五份及电子文档);
3、申请项目检索查新报告(A4纸,一式一份);
4、代表性论文或报告(A4纸,一式一份);
5、申请单位及地方有关部门匹配项目经费的证明(一式一份)。
三、申报数量、时间及地点
1、申报数量: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自治区科技厅组织评审后,选择3项报中科院兰州分院。
2、时间:
3、地点: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联系人:刘百里 0471—6956214
邮箱:139481003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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