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采取措施确保年内单位能耗下降3.65%
发布日期:2010/5/10 16: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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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力争完成单位能耗下降3.65%的任务,确保全面完成国家核定内蒙古十一五单位能耗下降22%的目标。

    内蒙古工业结构以重化工业为主,原材料和基础产业比重大,传统的煤-电-耗电产品和近些年发展较快的煤-煤化工产业链的节能降耗压力都很大。今年以来,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回暖,内蒙古部分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耗增幅走高。1-2月份,内蒙古化工、冶金、有色、电力四个行业的能耗分别上升41%、12.7%、11.9%和23.8%。

    内蒙古经济委员会的消息说,为确保全面完成国家核定的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一方面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年内淘汰年产铁合金2万吨、电石10万吨的产能;另一方面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加快实施10大重点节能工程,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着力推广国家推荐的50项节能技术。同时,加强城镇现有住房节能改造,完成200万平方米的住房改造任务;全面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继续以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和节能灯具;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先行在电力、钢铁等行业开展试点。

    内蒙古经济委员会提出,继续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针对今年以来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产品回升势头加快的趋势,年内将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的情况,可适时对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产品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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