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托克前旗“生态新政”:过去补“劣”现在奖“优”
发布日期:2010/5/25 15: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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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不少地方的生态项目和资金安排几乎形成一种惯例,即哪个地方的生态环境恶化严重,生态项目和资金自然安排到哪个地方。
地处毛乌素沙地腹地的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却打破了这种“惯例”:哪个地方生态保护和建设得好,生态项目和资金就向哪个地方倾斜,并设立生态奖励基金对在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农牧民给予重奖。一种“保护、建设生态光荣,破坏生态可耻”的社会风尚正在形成。
两个月前,鄂托克前旗政府拿出100多万元设立生态奖励基金,对全旗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典型户及先进村嘎查进行了表彰奖励,200多位经公选产生的农牧民披红戴花参加了表彰大会,受奖户最高获奖3万元。
城川镇巴彦希里嘎查的牧民张海兵,让7000多亩荒沙成为绿色牧场,获得了生态基金一等奖。张海兵拿到奖金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树苗。他说:“种了多年的树,兜里一有余钱就会花在绿化上,都成习惯了,累积下来,所有的植树投入可以盖三四套新房子。”让他没想到的是,获奖后旗林业局还赠送他1万株树苗。“今年,我的绿色牧场面积又要扩大了!”
“过去分草场时,生态状况差不多的嘎查,20年下来,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获得保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一等奖的敖勒召其镇牧民米启旺告诉记者,以往从上到下安排生态项目和补贴资金,都重点考虑生态脆弱的地方。这种做法给人感觉在鼓励大家去破坏生态,对那些从没享受过项目补贴而又默默无闻保护生态的农牧民不公平。
鄂托克前旗旗长于新芳告诉记者,旗里制定《鄂托克前旗生态建设表彰奖励办法》,就是要建立“生态惠民”的长效机制,保障农牧民参与生态建设的自主权,享受生态建设成果的优先权,形成一种“只要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作出贡献就大奖特奖”的良好氛围。
奖“优”彻底改变了过去“政府拿钱、农牧民搞建设”的被动局面,实现了农牧民由“要我搞生态建设”向“我要搞生态建设”的转变,全面调动了广大农牧民参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积极性。目前,鄂托克前旗植被覆盖度和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81%和15.4%,进入建旗30年以来生态建设步伐最快、效果最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