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2010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专家评审会议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 “关于申报认定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内科发新字[2010]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关事项
的通知”(内科发新字[2010]5号)的相关要求,目前已通过各相关部门审查核准,并经
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的共25家企业,现将这些企业进行专家评审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8日~9日
地点:呼和浩特中国农机化院呼和浩特分院会议室
二、评审会议日程安排(见附表)
三、对参评企业的要求
参评企业按会议日程和顺序要求,严格掌握自评情况说明和答疑的时间,每家企业自评情况
说明时间为10分钟;答疑时间为15分钟。评审材料将准备申请书中表一至五的内容和自评情
况说明一式七份、全套加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用拉杆夹夹住即可,暂不需要特别装订)。
请各盟市接到通知后,抓紧通知各申报认定企业。
联系人:庞淑琴、包安、刘爽、赵松波
联系电话:0471—6921193、6282159、6280722、6280581
附件:2010年第一批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会议日程安排
抄送: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国税局
内蒙古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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