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列入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区
发布日期:2010/9/26 8: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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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召开的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援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新疆被科技部列为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区。同时,新疆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宣告成立。

  座谈会主题是:深入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科技援疆的工作部署,加快实施生产力促进中心两服务行动,促进疆内外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业务交流合作,加强新疆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    

  2008年,科技部启动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重点省区行动,列为试点省区将得到国家科技计划和相关工作的重点支持。根据试点实施方案,新疆将在十二五期间设立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专项,鼓励各地州市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用于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中心将紧密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特点和中小企业需要提供专业化、特色化服务。新疆力争2012年全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100家,并培育12家骨干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企业或农户达到1.5万家,引进推广先进适用和高新技术成果100项以上,为企业、农户等培训2万人次以上,为企业增加销售额4亿元,增加利税1亿元,为社会增加就业6000人以上。

  自1997年第一家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以来,经过10多年发展,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覆盖了畜牧业、建材、林业、工业设计等8个行业,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等12个地州市县。截至目前,新疆已成立了23家生产力中心,其中有7家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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