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9/29 15: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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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01116日至21日在深圳会议展览中心举办。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精神要求,为了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强我区与国内外科技交流与经济技术合作,推动我区经济转型,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我区将继续组团参加第十二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主题

主题:科技引领转型、创新驱动发展

二、参展办法

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本次交易会内蒙古展团的组织工作,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具体承办。本次交易会我区展位采用特装展示,统一制作,统一布展。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三、参展要求

11010前,报送各盟市及单位联络员名单。

21015前报送项目资料,各参展单位在报送项目资料及图片资料的同时,请确保图片资料的清晰度及完整性。

31020前,确定本地区、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并提交2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jpeg格式,分辨率150像素以上),用于办理证件。办证截止日期为1025

4、请各参展企业尽量提供样品、样机,以增强展示效果。

51115前代表团成员及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到达深圳,报到并开始布展。

四、参展食宿安排

为便于我区各分团及参展人员在深圳的参展工作,参展人员住宿由我厅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分团于1015日以前将回执表发电子邮件至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

五、联系办法

内蒙古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包 安

电话:0471-6921193

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

联系人:于晓莉  牧仁  刘龙

  话:0471- 6280781  6280176  6961614

  真:0471-6280767

  箱:nmg7447@139.com   mumu48@126.com

 

附件:《第十二届深圳高交会项目回执表》

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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