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十一五”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高等院校、直属科研院所及有关部门:
为及时了解和反映我区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进一步促进科技计划目标的实现,现对正在执行期的“十一五”自治区农业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对今年应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为做好此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
(一)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以科技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合同书所签订的条款内容,进行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见附件1)。
(二)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上报的年度执行情况总结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对,统一报送,确保材料的质量。
(三)要求文字材料一式二份,于2010年10月31日前报送科技厅农村处。科技厅将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方式
各盟市科技局、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今年应结题的自治区农业科技项目进行验收计划的制定,同时准备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验收原则上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的方式进行。
(二)具体要求
项目验收以科技项目合同书为依据。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对照项目合同书所签订的条款内容,进行项目验收申请(见附件2)。
验收的内容包括:合同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项目的技术水平、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取得的效益等。
(三)验收时间
项目单位于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并提出申请,文字材料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厅农村处,具体每个项目的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A座901室农村科技处,邮编:010010
联系人:李金龙 王永 成立新
联系电话:0471—6967477(传真) 0471-628214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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