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组织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30 9: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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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组织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开发区及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财政预算拨付时间变化的具体情况和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统一要求,为了及时、规范、有序地组织好201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使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得到国家的支持,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我区2011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请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通知通告栏内的《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和《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前,须登录www.innofund.gov.cn网站,按要求填报注册信息。报送科技厅委托的单位进行审核认证。

自治区科技厅委托各盟市科技局受理辖区申报项目企业的审核认证工作,委托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内蒙古博连知识服务有限公司、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直接受理申报项目企业的审核认证工作

请参照项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今年,国家对西部欠发达地区单独设立了支持方向,并有单独的评审要求。我区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一定要组织好相关项目材料,争取提高立项率。

科技厅将对创新基金项目组织、服务工作突出、获国家创新基金立项率高的中介机构进行奖励。

二、项目类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项目(初创期企业项目、成长期企业项目)、重点创新项目。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含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阶段参股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类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 6 同时提交电子申报资料(其中主要附件要求扫描上传,单张图片大小在200KB以内)

(二)按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新的要求,重点项目申报条件修正为: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四、申报时间、地点

各盟市科技局及项目申报单位须于1130日前将所有类别的项目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咨询评估中心,并严格掌握报送时限,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

自治区科技厅               徐江伟     04716282144

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   

      额尔敦           0471-6282191   13847164499

吴志国           0471-6282191   13948719535

 

 

 

内蒙古科技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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