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第三批
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创新型试点企业:
为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发挥创新型企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示范带头作用,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开展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政〔2010〕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创新型试点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愿参加评价。参评步骤如下:
一、请参评企业按照《创新型企业建设总结报告编写提纲》(下载方式见附件)完成《创新型企业建设总结报告》。
二、登录“创新型企业建设服务网”,按照通知要求在线填报《创新型企业自评估报告(定性内容部分)》,并上传《创新型企业建设总结报告》,于2010年11月16日前完成网络报送。
三、网络报送后,由系统生成自评估报告Word文档,打印盖章后,附有关证明附件,并打印《创新型企业建设总结报告》,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七份,于11月19日前(以收到之日为准)报送至我厅。
联系人:内蒙古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丁惠
电话:0471-6282124,6966388
电子信箱:cxqy2005@126.com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702室,邮编: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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