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旗县被评为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
发布日期:2010/11/22 15: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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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0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了解到,在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评选中,我区巴彦淖尔市的五原县和杭锦后旗,赤峰市的松山区,鄂尔多斯市的杭锦旗入选,成为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

  此次活动由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与农业部专家组联合评选,全国108个县(市)由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成绩突出、发展目标明确和管理体制健全,被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这108个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可再生能源年开发利用总量均达到15万吨标准煤以上或者户均1吨标准煤以上,现代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占农村生活用能源比重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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