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下旬,自治区环保厅的5个督查组,开始对我区12个盟市“十一五”减排、流域治理、监测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集中督查,力争圆满完成“十一五”考核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各项考核任务。
据了解,此次考查的主要内容是:各盟市减排领导机构建立情况,与旗县区(或重点减排企业)签订减排责任状及考核情况;各盟市政府制定出台的规划、政策、措施、有利于污染减排的地方标准制定和重点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情况、实施情况、资金投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各盟市政府在减排组织机构、人员、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情况,重点是环保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各盟市“十一五”以来所有减排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包括项目数量、主要内容、资金投入、完成情况、减排效果,重点督查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减排项目台账;“十一五”以来不予受理或不予审批、暂缓审批新上项目情况,新上项目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分配的总量情况,对减排的影响;预计“十一五”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流域水质和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十一五”以来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各地发电量、带烟道旁路挡板的火电企业挡板铅封情况;各盟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情况,重点督查配套管网新增情况;自治区“十一五”水污染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以及监测体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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