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全区优秀科技特派员及相关政策
文件等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高等院校和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科技厅、党委组织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科发政字〔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在全区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在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推进会上,对2006年以来,在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法人特派员、组织管理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征集2006年全区科技特派员现场会以来,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下发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政策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条件
(一)全区优秀科技特派员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进取,服务基层,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奉献精神。
2、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科技创业,对培育相关产业,建设农业产业链,做出了突出贡献。
3、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显著。
4、从事科技特派员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5、在创业和服务过程中,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6、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攻关、解决企业发展难题,促进产学研合作,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特派员。
(二)全区十佳法人科技特派员
1、必须是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依法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流通经纪组织、涉农科技研究和推广机构等经济实体。
2、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政策制度贯彻落实好,注重实绩,对农业科技创业突出,技术服务卓有成效,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带动农民增收、培育科技示范户、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表现突出。
(三)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优秀组织管理单位
1、地市级以下(包括地市级)主要推动部门或实施单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认真落实各级科技特派员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和支撑条件,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搭建金融、信息、培训等专业服务平台,科技特派员工作在促进地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各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认真落实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选派并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为科技特派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免除科技特派员的后顾之忧,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影响。
二、征集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政策文件
征集2006年9月全区科技特派员工作现场会以来各盟市、旗县及相关部门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出台的指导性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等,同时报送全文电子版。(见附件6)
三、推选方法
各盟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推选工作。全区优秀科技特派员表彰100名,每个盟市限报7-10名;科技特派员工作优秀组织管理单位表彰10家,每个盟市限报1-2家,十佳法人科技特派员每个盟市限报1-2家。在各地方、单位推选的基础上,科技厅将对各地推选的表彰对象组织认定,公示后确定推选名单。
四、有关要求
1、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对象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2、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倾斜。
3、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相关推荐表(附件2至8)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0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至自治区科特办。(推荐表格请登陆http://www.nmkjt.gov.cn或http://www.nmktp.com/下载)
五、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姜瑞清 文 娟
电 话:0471—6288997、6281852
邮 箱:nmktp@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A座501室内蒙古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内蒙古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刘宏波 莫日根
电 话:0471-6282124 传真:0471-6966388
邮 编:010010
附件: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