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各类开发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贸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定于2011年5月17日—22日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办。为进一步拓展我区与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渠道,推广科技成果和促进技术转移,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及特色产业的技术升级,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继续组团参加本届科博会。
本届科博会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引领转型”为主题,通过展览、论坛、洽谈等形式,展示我国“十一五”高新技术领域、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展示我国依靠科技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驱动经济发展的成就等。
本届科博会我区将重点展示“十一五”期间的重大科研成果和重大科技项目,着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优化升级中的重点领域,集中展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制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类工业园区、农牧业产业化园区的最新科技成果和重大科技项目;展示我区“十二五”期间的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研成果项目。
为做好本届科博会的各项组展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盟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的参展项目筛选、报送,组织项目签约(会议期间),征集难题招标、人才需求信息,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2、我区展团将统一租用展位,统一布展、统一印刷参展项目册。
3、各参展、参会单位于2011年4月25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参会项目回执》发至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并提供相关项目内容文字、图片及其它资料,供制作展板时使用。文字和图片请分开提供电子版(请勿在word文件中插入图片),图片格式:jpeg、png、bmp、psd。
4、请各盟市科技局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送本地区代表团联络员名单及参展项目名单,2011年4月30前报送本地区代表团组成人员名单,及住宿订房情况。
5、请各盟市将需在本届科博会上签约(或发布)的项目,于4月30日前报送资料,以便联系会场。
6、参展项目展会期间发放的宣传资料由参展单位自行准备,自行带至会场供宣传、洽谈合作时使用。
7、被确认参展的项目,请尽量携带样品等有形实物进行展示。携带样品或产品模型超出50cm(长)*40cm(宽)*30cm(高)的请提前与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联系,以便在展位设计制作中提前预留位置。
联系方式
(1)内蒙古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胡和生 电话:0471-6913143
(2)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
联系人:于晓莉、刘龙
电话:0471-6280781、6961614、6280787(传真)
地址:呼和浩特市山丹路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509室
邮编:010020
邮箱:nmg7447@139.com YXL7447@126.com
附件:《第十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参会项目回执》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第十四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参会项目回执
参展单位名称:
参展项目名称:
参展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职务:
联 系 固 话: 手机:
单 位 传 真: 网址:
参展单位及项目简介:(中文300字以内、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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