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发社字[2011]1号 |
关于征集国家“十二五”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征集“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需求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申报“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科技领域项目,请各盟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我厅对申报的项目将进行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科技部。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类别: (1) 基础研究类。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以保障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重大科学问题,瞄准国际前沿,解决对我国社会发展领域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 (2)研究开发类。瞄准世界前沿,围绕国家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在未来3-5年能够取得原创性的技术、产品、装备,国家标准,发明专利证书等。 (3)集成示范类。围绕国家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开展技术、产品、装备等的研发、集成创新与示范应用,产业类项目要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益类项目要突出应用效果。 2、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对于竞争性领域的技术研发及工程化技术项目,企业牵头优先考虑。 3、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解决国家重大民生问题、培育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科技需求提出,目标与任务明确,符合国家科技计划支持要求。 4、主要领域: 资源领域、环境领域、海洋领域、生物技术领域、人口健康领域、公共安全领域、城镇化与城市发展领域等七个领域。 具体申报的要求请仔细阅读附件1-4。(附件从国家科技部网站下载: http://www.most.gov.cn/) 二、申报主体 在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数量 1、各盟市每个领域限报2个项目,涉及上述领域的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每个领域限报2个项目。 2、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每个单位限报1个项目。 3、国内专家三人以上联名推荐,每人原则上只能推荐1个项目。国内专家指两院院士、863计划领域专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千人计划”入选人员、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 四、申报材料 根据申报指南,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和领域,按相应格式填写推荐书。项目推荐书见附件2-4。项目推荐书要推荐单位盖章或推荐专家签名,于2011年5月31日前将文本和电子版本报送至内蒙古科技厅社会发展处,文本一式6份。 经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备案后登陆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用A4纸,均为正本)3份,同时附我厅出具的项目推荐依据,并分别装订成册报送科技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内蒙古科技厅社会发展处 李孔燕 闫树国 地 址:(010010)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西街141号科技大厦A座6楼 电话及传真: 0471-6293960 E-mail: lkynmg@163.com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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