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文件
内科发新字[2012]1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
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159号)精神,科技部火炬中心近期已开展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为做好2012年度申报工作,请各盟市科技局、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企业应为2009年以后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 请各盟市科技局、包头稀土高新区将推荐函、推荐企业名单(附件2)、《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二份(要求以网上申报系统生成PDF文件打印为准,按8个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分类)及电子版于
3. 申报书须从在线申报生成的文本打印,在线申报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www.innocom.gov.cn。
二、联系方式:
1. 形式审查、网络申报:
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科技大厦6楼,邮编:010020
联系人: 赵英、赵松波
联系电话:0471-6280161、6667441
2. 申报条件、政策咨询: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1503、1504房间,邮编:010010
联系人: 包安、吴光华
联系电话:0471-6921193、6282157
附件: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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