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2013年度国家农业
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财政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转化资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加速、引导和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新阶段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2013年度国家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相关单位登录http://program.most.gov.cn和http://www.agrifund.cn网站,下载并学习《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须知》及其它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报送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限报3项。
二、第一次申报项目的单位需要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只需新建项目申报用户。
三、向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报送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盟市科技局须与当地财政局按规定联合行文上报,并对所报项目进行排序。
五、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材料等。申请书要求从http://program.most.gov.cn网络申报系统中打印(带有水印标志),可行性研究报告要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模板编写打印(每页带有水印标志)。纸质材料(包括附件目录、附件等)按要求及顺序以出版书籍样式进行装订,封脊标明项目名称和推荐单位名称。申报材料一式8份,其中7份由盟市科技局或直属单位科研处直接报送科技厅,另1份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财政厅。
六、附件扫描材料:要求对所有附件材料进行扫描,并根据网络申报附件栏要求,将扫描图片归类并放入Word文件中,每个Word文件不超过2M,发送到ax3083@163.com邮箱中。
七、自治区将对盟(市)、直属高校、研究院所上报的项目,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有关管理办法及规定统一进行评审。
八、为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项目单位在申报材料准备过程中如有困难或疑问,请及时与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技厅农村处:王永
电话:0471—6967477,6282142
内蒙古财政厅农牧业处:云鹏彪
电话:0471-4192161
内蒙古科技咨询评估中心:撒多文 刘建新
电话:0471—6282191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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