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网讯 6月5日,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五周年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在京发布了《2012年全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报告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环境等四个方面,采用10个二级指标、40个三级指标,构建了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指标体系。报告在广泛收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数据的基础上,对全国及各省级区域2012年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2007年至2012年知识产权发展趋势进行了全面的监测和分析。这是首份全面反映我国各地区知识产权发展水平的综合性评价报告。
报告显示,2007年以来,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逐年提升,特别是2008年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后,提升速度明显加快。2012年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位列全国前10位的依次是广东、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湖北、安徽和四川。从发展速度来看,2007年至2012年间,综合发展指数年均增长率位居全国前10位的省市分别是江苏、湖北、安徽、陕西、辽宁、浙江、重庆、上海、四川和河南。分经济区域来看,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呈现出东、中、西部地区逐级递减的趋势,区域差别显著。东部地区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平均值达到73.25,远高于西部地区51.73的平均值。
从知识产权创造以及运用方面来看,我国正处于数量效率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的过程中。知识产权数量增长和效率提升是当前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及运用发展的主要动力。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来看,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在需求逐步显现,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更为旺盛。从知识产权环境方面来看,各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战略规划相继出台,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全国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环境改善成为推动各地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
据悉,发展状况报告计划从2013年起每年制定并发布。报告旨在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全面客观反映我国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从而引导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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