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六批自治区农牧业
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
依据自治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为了更加有效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整合、凝聚科技资源,体现引导辐射功能,我们拟组织认定一批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一、 自治区农牧业科技园区
申报要求:
(一)园区具备一定的规模和明确的地理界线;有科学的总体规划,功能分区设计合理,地方经济特色鲜明。园区要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园区能够通过“核心区一示范区-辐射区”的技术传播和产业辐射模式,引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
(三)园区主导产业明确,产业结构合理,产业链明晰;具有符合科学技术自身规律及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已经纳入地方科技发展计划,具有2年以上建设运营期。
(四)园区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有一支科技特派员队伍,在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园区具备较强的科技开发和转化能力,有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单位;要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体系和一定的科技投入力度。
(六)园区要有健全的管理体系,已经成立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园区专门管理机构(园区管理委员会);要有规范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土地、金融、人才、企业等政策措施与管理规章。
(七)申报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3.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
二、自治区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
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及特色科技产业
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填报“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申报书”,编写“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申报。
三、 申报范围
根据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和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的总
体布局,本次申报限于目前尚未有自治区农牧业科技园区和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的旗县及计划单列市。
四、 申报数量、报送材料
每个盟市原则上限报园区、基地各一项。每个园区基地
申报纸质材料5份,电子文档一份。
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
申报受理单位:内蒙古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经济开发区腾飞路一号众生大厦1505室。 邮编:(01001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张玉柱
联系电话:0471-6967477;手机:15924419997
电子邮箱:15924419997@163.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4、 “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申报书”
5、 “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可行性分析报告”。
附件也可在内蒙古科技厅网站表格下载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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