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24个重点工作行动计划完成率达91%
发布日期:2014/2/20 9: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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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市全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决策部署,市政府将全市24个重点工作行动计划作为推进政府工作的主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察调度,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3年底,我市24个重点工作行动计划分解落实的927项工作任务,已经完成843项,占任务总数的91%。
  突出工作重点,集中攻坚克难。为带动全面,年初,市政府与承担行动计划的部门签订了重点工作责任状。对24个行动计划中,设计跨年度、需要上级立项审批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在资金和人力上给予了重点保障,安排专门力量紧盯勤跑。同时成立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办公室,将24个行动计划列为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市政府工作部门考评指标体系予以重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市绩效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行动计划的日常监控、考评实施等工作。
  严格督察调度,及时解决难题。市政府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初评、年末总评”的方式,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行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明确要求分管副市长每两周调度一次,每月5日前市政府各部门将行动计划完成情况向分管副市长、市绩效办进行书面汇报。2013年9月份,市政府专门召开了行动计划推进工作会,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落实、再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将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制定考评工作方案,要求各工作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负责人,形成了行动计划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凝聚群众力量,提升政府工作执行力。24个行动计划从我市实际出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目标的提出,有效激发了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4个行动计划是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各部门围绕这一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协调配合,建立了“人人有指标,各个有任务”的工作体系,按计划组织实施,定期反馈完成情况,树立了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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