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2014年第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4/2/25 9: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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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达古拉主持召开市政府2014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支出详细计划、《通辽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辽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经费开支管理办法》、《通辽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通辽市2014年商贸流通和物流工作行动计划》、《通辽市2014年金融工作行动计划》。会议还听取了2013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要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总规模严格控制在26个亿,“三公”经费支出压减20%以上。要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力度,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全程跟踪检查财政资金支出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
  会议指出,《通辽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辽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经费开支管理办法》、《通辽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重要举措,一定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逐条核对,细致的做好修改工作。
  会议指出,《通辽市2014年商贸流通和物流工作行动计划》、《通辽市2014年金融工作行动计划》的修改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工作,强化工作措施,同时注重可行性与可操作性。会议要求,要以改革的意识做好金融工作,立足我市实际,将金融服务与农牧业发展相结合,发挥好融资作用,突出做好“三农三牧”和农企对接工作。吸收并培养优秀的金融人才,打造并完善便捷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要把物流产业作为服务业中的支柱产业来抓,重视商贸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意义,要不断通过机制体制建设,促进商贸流通领域的快速发展。同时,注重农村牧区的商贸和流通体系建设。
  会议认为,2013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开展良好,但仍然有较大的改进和完善空间,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振云,市委常委、副市长隋青,副市长于沨、贺海东、贺志亮、邱成刚,通辽军分区政委任通运,市政府秘书长吕永成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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