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呼和浩特市签署了科技合作框架协议。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吴苏海与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高英杰签署科技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科技厅副巡视员云涛、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冯晔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20余人出席签约仪式。
协议规定,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双方将联合共建公共开放实验室和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基、共同设立开放公共课题。根据地区特色产业、重点领域依托盟市专业机构建立公共开发实验室,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提供政策咨询与专业服务。鼓励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方法、技术标准研发、公共服务等科研活动,与具备技术条件的实验室合作,完成仪器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拓展现有仪器设备功能和应用领域,提升自治区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大型科研仪器1759台套,其中仪器原值30万元以上664台套、50万元以上的227台套,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虽然国家调查标准统计显示我区的仪器共享率达到了88%,但无论是仪器数量还是仪器高端性都与先进省区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目前我区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取得资质的比例较低,具有国家和自治区检测资质的实验室仅有900家左右,大部分取得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主要集中在质监、药检、疾控、环保、地矿、建筑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检测公司,如何推动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仍是我区创新发展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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