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其申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某一技术领域拥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在自治区同行业中是公认的学术和技术权威,在区内外有一定影响;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设计基础,以及较丰富的成果转化背景及经验。二是须拥有本行业技术水平高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人才和能够承担工程实验的熟练技术工人,队伍结构合理,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三是具备工程技术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与测试手段,有应用于本技术领域的固定的研发场所。四是拥有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五是产学研联系密切,具有成熟的协同创新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截至目前,我区共认定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9家,涉及稀土、煤化工、蒙医药、装备制造、现代农牧业等多个重点领域,为加强区内工程化研究平台建设,培养并聚焦一批高素质的工程化技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提高科技成果的成熟度、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带动相关行业和领域的技术进步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