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从条块分割走向统筹规划
发布日期:2014/10/22 9: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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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新政:从条块分割走向统筹规划

 

    ——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解读(下)

 

    本报记者 陈磊

 

    计划重复资助,项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项目数量多但聚焦度不够……种种问题导致我国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充分发挥。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就是直面当前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当务之急就是对我国科技计划“动真刀”。

 

    为此,即将发布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绝对不是对我国现有科技计划进行简单的项目查重或“合并同类项”,而是构建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这也是优化整合的关键。

 

    破除碎片化和聚焦难的顽疾

 

    在科技部条财司司长张晓原看来,几十年来,我国搞的“两弹一星”工程特别是改革开放后863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计划做出了历史性贡献,相较于发达国家,在某些领域,投入效率是不错的。但这些计划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技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方面。

 

    由于我国现有科技计划多是陆续设立,且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在不同发展阶段应对迫切需要可解燃眉之急,但在应对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时,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宏观统筹,就显得“力不足”了。而且一个部门的支持强度有限,往往只能支持某个阶段的研发资金需求,造成创新链条脱节。

 

    同时,科技管理部门由于缺乏沟通协调,互不通气,多头管理导致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由此出现了科研人员多头申请课题,花大量精力跑部门、跑项目、跑经费等怪现象。

 

    “《方案》制定之前,科技部、财政部深入分析了我国科技界分散、封闭、重复、低效等突出问题。”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介绍说,“我们对我国近百个类型的科技计划进行逐一梳理和定位,摸清家底,确定了优化整合范围。”

 

    国家科技计划整合成五大类

 

    《方案》提出了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将我国现有的林林总总各类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归为五类。

 

    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加强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支持人才和团队建设,增强我国源头创新能力。二是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和重大产业化目标,在设定时限内进行集成式协同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通过设立重点专项进行全链条设计,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组织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四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通过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按照市场规律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五是基地和人才专项。加强科研条件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打造国家科技创新高地,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

 

    五个方面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都要纳入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中央财政加大支持。

 

    此次《方案》提出的重大改革亮点就是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此,科技部管理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有关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将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范畴。

 

    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旨在瞄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的重大、核心、关键科技问题,以重点专项的方式,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使其中的基础前沿研发活动具有更明确的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加速基础前沿最新成果对创新下游的渗透和引领。

 

    3年过渡期后将全面步入新轨

 

    对于我国既有的科技计划这个“大盘子”进行系统整合并非易事,更不能一蹴而就。因此改革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五类进行优化整合,大幅减少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数量,整合形成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按照新的组织实施方式运行。

 

    具体时间表是:2014年,启动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对部分具备条件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进行优化整合,在重点领域先行组织部分重点专项进行试点。2015年至2016年,基本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基本完成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优化整合,实现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安排和预算配置的统筹协调。2017年,经过3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改革。

 

    张晓原特别强调,此次改革的是适合公开竞争的科研项目经费,对于稳定支持的部分不在优化整合范围之内。

 

    “当然,本次改革只是一个突破口,它将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从体制机制上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建立一个好的生态系统。”张晓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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