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日前安排我区2014~2015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20亿斤。其中建设80%的收纳仓,投资标准核定为2500万元/亿斤;建设20%的标准化储备仓,投资标准核定为3500万元/亿斤。
国家整体对仓储设施建设的要求是:与粮食增产能力挂钩,重点向产粮大市和产粮大县倾斜;与地方新增储备规模挂钩,优先保障地方增储规模较大地区的建仓需求;统筹规划布局,尽可能安排在县级市或地级市,除重要物流节点外,一般不在特大城市、省会级城市布局,优先支持加工企业建设粮食仓储设施,降低粮食物流成本;国家将对项目建设给予一定投资补助,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地方财政、产粮大县奖励基金等财政性资金,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减免建设环节的相关税费,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建仓积极性;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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