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委了解到,由国家民委倡导发起的兴边富民行动,到2014年的15年间累计下达我区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资金10亿元,我区在边境地区实施了近1000个项目,有力带动了19个边境旗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据悉,兴边富民行动2000年在我区实施以来,我区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县不断增长,到2008年,我区19个边境旗市全部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兴边富民行动试点县,每年得到国家专项资金的扶持。据统计,全区19个边境旗市地区生产总值已由1999年的99.67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1686.64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总和由15.14亿元增加到148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由7.07亿元增加到203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7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4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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