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悦) 在通辽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包海棠等十一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将农作物秸秆颗粒加工转化工程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议案,并获得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牧区工作委员会接此议案后,组成了议案办理调研组,制订了详细的议案办理方案,积极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衔接,将议案交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在多方面征求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与市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就农作物秸秆颗粒产业发展的可行性、市场前景和发展定位等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根据目前对农作物秸秆颗粒产业的发展定位,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牧区工作委员会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议案提出的具体意见,办理结果如下:一是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纳入全市《农村牧区重点工作行动计划》和《科技工作行动计划》,将其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一种方式一并纳入上述计划。二是给予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长期稳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的项目和资金助其快速发展,将其列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之中,适度加大对秸秆颗粒加工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三是在农机补贴项目中,划拨专项农机补贴资金,优先保证秸秆颗粒加工设备补贴。四是在抓好现有示范户、示范村、示范企业的基础上,在科左中旗西部地区建设一处年产2000吨的秸秆颗粒生物质燃料示范村,推广应用秸秆颗粒加工转化利用农作物秸秆技术。
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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