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化指出,知识产权运用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价值的必由之路,也是知识产权工作的目的所在。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中,都对知识产权运用作出明确部署,强调要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以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为载体,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贺化表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自2014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财政部以市场化方式,确立了在北京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在西安、珠海建设两大特色试点平台,初步形成了“平台+机构+资本+产业”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截至目前,不仅在苏州、宁波等8个城市开展了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试点,还基本完成了“1+2+20+N”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为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专利导航、分析评议等提供了平台支撑。同时还以股权投资的方式重点扶持了20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引导10个省份设立了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首期募集资金达到40多亿元,支持4个省份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有效促进了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的有机融合。近五年来,我国专利质押融资总额达到2057亿元,年均增长33%,有效解决了一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派员参加了此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