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科技厅厅长、科技奖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俊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科技奖励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福生,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科技奖励委员会秘书长张志宽出席会议。
2018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奖评选出19项科技成果,这些获奖成果总共出版刊物11部,发表论文475篇;2018年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共评出96项科技成果,获奖成果共取得实用新型专利160项,发明专利170项,植物新品种权17项,软件著作权41项,平均每项获奖成果取得专利达到4项。专利的数量是反映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这反映我区研究的创新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有了新的提升。科技进步奖中,有81项成果由企业参与研究开发,占获奖总数的90%;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有43项,除社会公益类、医疗卫生项目23项,占其余项目总数的59%,这表明,企业研发、投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候选成果获得到会委员 80%(含80%)以上,二等奖70%(含70%)以上,三等奖60%(含60%)以上推荐票的,才能成为拟授奖候选成果。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服务中心 科技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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