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高新技术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载体。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作为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科技与财税相结合的重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在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社会上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影响。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于推动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加,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8年,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依然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总数达到753家,较上年净增221家,增长42%,高新技术企业质量也有了大幅提升。总体来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成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引领者。2018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4.89万人,申请专利4183项,其中发明专利1887项;专利授权达2763项;拥有有效专利10707项,其中发明专利3212项。全年开展研发项目4929项,实现新产品产值746.4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已经成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的重要引领者。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近几年经济下行的形势下,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经营指标依然保持快速增长,为全区经济稳增长作出了实质性贡献。2018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资产达到8400亿元,同比增长35.48%;销售收入达到3439.53亿元。全区上市(挂牌,含区域股权市场)高新技术企业94家,同比增长32.4%;实现营业收入3875.6亿元,同比增长30.65%。高新技术企业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
三是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带动者。2018年,全区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2800亿元,占销售收入总额的83.3%,同比增长33.26%;244家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研发经费总额达160亿元,平均占当年销售收入的4.65%。共有537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盈利,占总数的71.2%。上缴税收225.43亿元,出口创汇159.23亿元。高新技术企业的销售收入、盈利能力、研发费用投入、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远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在推动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越来越显现,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带动者。
二、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在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推动高企发展的新格局
2018年,各盟市积极发挥培育主体作用,履行工作职责、统筹工作安排,认真组织了本地区培育管理工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做出了新成绩。呼和浩特市新增高企77家,居全区之首。包头市同比增长50%。巴彦淖尔市、乌海市较上年增长均超过60%。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虽然基础较为薄弱,但是高企增幅也达到了35%以上。
2018年,科技厅积极履行协调管理职能,强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密切沟通,协调联系各盟市科技局,做好信息工作平台服务,组织开展政策宣传与培训,继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为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是强化资源配置。贯彻落实自治区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决策部署,研究出台了《科技创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九项措施》,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的落实和落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投入科技创新、加快向高新技术企业迈进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打造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切实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与税务局合作开发推广了企业加计扣除网络系统,为企业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提供了便捷的服务。全年自治区共有267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企税收优惠政策,占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35.4%,减免企业所得税34.97亿元,同比增长21.82%。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讲、培训和宣传力度,取消了不必要的审批程序,为企业提供更方便的服务。积极宣传落实高企税收优惠政策,举办了8期认定管理工作培训会。逐步把培训班办到各盟市,使更多企业能够参加培训。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政策宣传,企业对高企政策的理解日益深入,有效增强了政策的导向性。
四是完善科技服务。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各类科技服务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印发了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认定了60家自治区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开展了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中介征集工作,并认定了一批服务能力强、能够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需求的中介机构。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培育了一批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军。
在科技和有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下,自治区初步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体系,发展的重心逐渐从资源消耗型产业向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转移;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发展目标。
三、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
虽然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取得了一些可喜的进步,但与发达省区相比,与推动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我们还存在很大差距,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偏少。2018年全国有高新技术企业18.1万家,其中超过万家的有广东、北京、江苏、深圳、浙江等省市,其中,广东省的数量超过了3万家,部分发达地区一年新增数量近万家,而我区总数只有753家,占全国的0.4%,高企数量在全国排第26位,仅排在新疆、海南、青海、宁夏、西藏前面。这表明,我区虽然增速保持较高,但是与其他省区、特别是与发达省区相比,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
二是高新技术企业质量有待提高。一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水平不高,知识产权支撑性不强, “高”与“新”的特征不明显,高新技术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区域分布不均衡问题突出。目前,呼和浩特、包头两个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相对集中,数量占全区的57%,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等东部四个盟市占15.4%,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巴彥淖尔市、乌海、阿拉善盟等5个盟市占16.3%。高新技术企业分布不均衡反映了地区之间经济实力和经济发展后劲存在的差距。
四是部分盟市政府的重视不够。一些盟市还没有把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导不够,在实际工作中还缺少真正有力的措施和方法。国家、自治区一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还没有得到落实。
五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不到位。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是一项综合工作,需要孵化、培育、认定各环节多方面的服务。目前,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服务能力不足,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也与我们目前开展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园区基地建设等还没有形成有机整体,还不能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全方面、多层次的服务。
四、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建成创新型内蒙古的关键之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全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工作。通过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库、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狠抓高企源头培育、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等有力措施,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发展,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大的支撑。
一是充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储备库,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公益性宣传培训制度。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将具有较好创新基础和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部纳入储备库。对入库企业进行全面辅导,定向培育,指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工作,包括完善企业研发机构、开展科技合作交流、引进人才技术、加强研发及技术改造,引导其快速成长。争取使每一个企业通过培育,能够达到高企认定标准。要加大对已经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使其继续保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争取培育出一部分上市企业。今年计划启动10期以上政策宣传培训班,重点对优惠政策、申报程序、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内容,分阶段分区域进行培训。推动盟市组建当地高企政策辅导队伍。同时扩大媒体宣传渠道。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科技活动周等平台,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意义及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要坚持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导向性,严格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是激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政策,重点扶持那些在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持续进行研发活动、创造运用知识产权、转化科技成果、开发销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既是对企业相关指标的逐项评价,更是对企业“研发”、“高新”等核心内涵的综合考量。各盟市科技管理部门要继续严格把握各项条件和标准,让认定环节能够检验出企业技术研发、高新产品营销的真实情况,成为推动我区企业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自治区层面将继续坚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原则,确保每一个通过认定的高企都符合要求。对于2018年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将根据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税收贡献情况,落实奖补政策,分档次给予奖励和补贴。
三是以建立梯次培育发展机制为重点,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服务工作。各盟市在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有的出台了推动发展意见,有的出台了培育计划,通过辅导培训、奖励补贴等政策服务,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挖掘存量资源的基础上,还要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源头培育。要从企业的成长周期来看高企的培育工作,建立梯次培育发展机制。加大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支持,力争把好的项目、好的创新创业团队培育成科技型小微企业。要将培育或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区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自治区将继续举办好创新创业大赛,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项目展示、融资路演、技术对接、成果转化等服务,通过创新创业大赛这个平台广泛挖掘培育有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将其作为高企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育。同时,要进一步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把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有机结合起来,支持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在高企培育中,要防止形式化培育工作,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不能一蹴而就,盟市科技管理部门要在促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水平上多做文章,开展全方位精准服务,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工作做扎实。
四是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为重点,强化科技中介服务,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是创新发展的重要生力军,盟市要将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对这些优质企业创新发展的服务。2018年,全区只有267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占比35.4%,还有64.6%的企业没有享受到优惠政策,说明我区在落实政策方面还有很大空间。为此,要进一步推动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厚植创新基础,健全科研组织、产品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推动企业持续创新。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科技服务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要借鉴发达地区经验,鼓励企业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团队,建立高水平研发中心,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全覆盖;要加大科技创新开放合作,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要发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指引作用,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打造重要的产业创新平台载体,推动提高企业创新水平,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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