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科技局,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质量,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18号)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基字〔2014〕5号)要求,结合当前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我厅定于11月21-23日在呼和浩特开展“国家、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业务培训”。本次培训由自治区科技厅主办,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业务解读。
(二)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执行、项目验收及科研经费改革政策解读。
(三)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业务培训。
(四)有关依托单位就本单位国家、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助情况、管理经验等问题开展专题交流。
(五)讨论《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21日全天报到,22-23日培训,会期一天半。
地点:内蒙古宾悦大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52号)。
三、参训人员
(一)各盟市科技局分管基础研究职能科室的负责人。
(二)各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分管自然科学基金工作负责人及具体管理人员各1人。
四、其他事项
(一)食宿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自理。
(二)请参训代表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培训回执反馈回内蒙古火炬中心。
(三)联系电话
内蒙古科技厅基础处:0471-6328716
内蒙古科技厅火炬中心:0471-6280663
传 真:0471-6667407
E-Mail: nmghjzx663@163.com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