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安排部署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0/2/3 9: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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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月30日,自治区科技厅面向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转制院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强调,科技厅系统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暑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切实增强做好科技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追感,全力抓好科技厅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

    在落实防控措施方面,《通知》明确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和厅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科技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加强与科技部的沟通对接,促进国家疫病防治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与自治区卫健委等有关部门的协同,将公共卫生领域的科研需求作为科技研发的重点,发挥好科技支撑作用;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及疫情防控知识宣教和科普;加强厅系统疫情防控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此外,《通知》还就落实疫情防控的宣教、掌控,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弹性工作制度,落实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以及落实政务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疫情防控期间,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单位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有效控制参加人员范围和数量;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在保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条件下,抓紧推进落实厅党组会、厅务会和厅长专题办公会安排部署的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相关各项工作能够按计划有序进行;严格落实政务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遇有突发情况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事件的线素,要及时向带班厅领导报告,及时按照应急规程进行应急处置等。

《通知》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职责、统筹调度,落实防控任务;厅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依靠群众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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