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择优对2019年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科研支持
发布日期:2020/10/9 10: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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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引进人才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后的先期研究工作,鼓励其继续跟踪学术前沿并结合区情开展科学研究,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决定择优对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2019年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科研支持。

      此次科研支持申报对象为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引进,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引才范围并已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的人才。引进人才科研启动支持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承担,经费一次性核定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监督使用。要求申报人要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学科建设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保证拟开展科研项目的前沿性与创新性。(记者 霍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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