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0〕32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技兴蒙”合作引导项目的通知》(内科发规字〔2021〕3号),经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储备等程序,现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6月2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厅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逾期和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我厅郑重声明:自治区科技厅工作人员从未向项目申报和承担单位布置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项目申报和承担单位提供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联系电话:科技合作处 0471-6328626 19904711616
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0471-6328712
机关纪委 0471-6328718
附件:2021年“科技兴蒙”合作引导项目拟立项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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