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7/14 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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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科技局,各高校院所、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发成字〔2020〕1号)相关规定,经评审和公示,自治区科技厅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等10家单位为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盟市科技局、各高校院所和有关单位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为牵引,积极指导和扶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提高市场化、专业化服务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和模式,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全过程、全链条服务,为建设全区现代化技术要素市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5日

附件:

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名单

编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1

中国农业科学院草原研究所

专业服务机构

2

内蒙古电子商务促进会

专业服务机构

3

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服务机构

4

内蒙古九知知识产权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服务机构

5

内蒙古欣洋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业服务机构

6

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专业服务机构

7

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

专业服务机构

8

呼伦贝尔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专业服务机构

9

乌兰察布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

专业服务机构

10

内蒙古中加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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