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完善科技创业孵化全要素、全链条服务体系,促进科技创业带动就业,加快科技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要求,经各申报机构申请和盟市科技局等主管部门推荐,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实地核查,现将拟推荐为2021年度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7日至12月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厅反映,书面意见应列举异议理由及相关事实证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328612(传真)
电子邮箱:baiwenzhi007@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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