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6号)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等4家单位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杨焕枝等3名同志为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
现对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2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内蒙古自治区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一、先进集体
1.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包头市昆都仑区科学技术局
3.伊金霍洛旗科学技术局
4.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研究所
(附: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二、先进工作者
1.杨焕枝 巴彦淖尔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2.武国琴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科长
3.魏 杰 兴安盟科技创新发展与成果转化中心高级畜牧师
(附:拟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
联系电话:
内蒙古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6328712
内蒙古科技厅人事处 6328720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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