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通过形式审查的6名特别贡献奖、111项自然科学奖、6项技术发明奖、391项科学技术进步奖、45名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和2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的基本信息在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https://kjt.nmg.gov.cn/)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示的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材料的真实性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内蒙古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提出。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该单位公章。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
联系人:霍仲文 彭 爽
电 话:0471-6328563 ;0471—6328614
附件: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合格的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名单(查询网址:https://f.nmkjt.org.cn/kjjl/pages/publicCity/review.html)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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