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什么是“内蒙古实验室”?如何建设?
发布日期:2023/3/29 9:31:57
查看次数:
【字体:

自2017年科技部启动建设国家实验室以来,各省相继以国家实验室“预备队”为目标,组建省实验室。作为当前各省实验室体系中等级最高、数量最少、投资最大的省实验室,已然成为战略资源高度集中的“兵家必争之地”。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从目标定位、建设领域与条件、建设方式与资金支持、管理运行机制、组织保障等5方面规范实验室的建设。

内蒙古实验室的定位和目标是什么?如何建设?实验室对体制机制有什么要求?

深刻理解内蒙古实验室

的科学内涵

在传统思维模式中,我们似乎习惯性地将实验室与传统科研单位画上等号,但这次内蒙古实验室的建设是一种全新的探索与实践。

此次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指引》是借鉴区外省实验室建设的成功经验,赋予了内蒙古实验室特殊的使命和定位,对内蒙古实验室提出了更高标准,强调建立有别于传统实验室的全新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并不是现有实验室的复制品。

内蒙古实验室作为自治区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五大任务”的重要科技支撑,肩负着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任务的重大使命。《指引》指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有助于规范内蒙古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为更好地打造国家实验室与基地奠定基础。

在内蒙古实验室的建设过程中,要坚持“自治区主导、盟市主建、成熟一个、建设一个、优胜劣汰、有序进出”的原则,努力盘活优化科技存量、扩大增量,以培育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和自治区创新基地“先锋队”为目标,聚焦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要,着重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理论和重大科学问题,加速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不断产出重大原创科研成果,建成具有内蒙古特色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一流创新高地。

《指引》提出,面向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自治区将在现代能源、国家战略资源、生态环保、现代农牧业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布局建设若干家实验室。内蒙古实验室的建设紧紧围绕“五大任务”对战略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的需要。到2025年,建设2-3家内蒙古实验室;到2030年,建成若干家突破引领、学科交叉、综合集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内蒙古实验室。建成后,将成为引领科技创新的新型研发机构、汇聚高端创新人才的重要载体、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试验田”、支撑转型发展的创新源泉、建设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水平引领阵地。

多方联动加快

内蒙古实验室建设

《指引》的出台意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通过打造内蒙古实验室,深入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引领科技和产业创新,探索出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指引》明确了内蒙古实验室的组建模式,主要通过“自治区层面设计布局”和“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牵头”等方式组建。“自治区层面设计布局组建”,即围绕打造一流创新生态要求,面向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需求,自上而下主动布局内蒙古实验室。“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牵头组建”主要是盟市政府落实自治区要求,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国内外优势创新力量自下而上积极申建内蒙古实验室。

内蒙古实验室按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运行管理,采用独立法人运作模式,采取“一室一方案”的方式建设。《指引》强调实验室要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内蒙古实验室以实体化建设与运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构建由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和实验室主任组成的组织架构,建立适应自身特点、有利于自主创新、灵活多样的管理体制。二是扩大和落实内蒙古实验室管理自主权,赋予内部组织架构、科研组织、方向确定、人才选用、薪酬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自主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切实增强内蒙古实验室内生创造力和发展活力。

内蒙古实验室实行挂牌建设,自治区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实验室建设、指导和监督,协调落实支持政策,发挥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实验室所在盟市出台人才、项目、税收等方面的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措施;承建单位为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提供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形成支持实验室的政策合力。

《指引》从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资金支持和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等方面为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提供保障措施。在建设期5年内,自治区政府对实验室建设给予稳定支持,鼓励盟市政府加大对实验室的经费支持,实验室承建单位根据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及科研活动的需求共同投入。拓宽实验室资金投入渠道,探索多元投入机制。由于内蒙古实验室建设是创新性工作,还需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免责机制。

建设内蒙古实验室

需要强化六种运行机制

一直以来,国家实验室都是各省实验室的冲击目标,这是“国之重器”的象征,是科技水平在某一维度达到顶峰的崇高荣誉,内蒙古实验室也不例外,被赋予了争创国家实验室的定位和目标。

内蒙古实验室在建设中,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积极探索管理创新,不定行政级别,人员规模根据建设目标和实际任务需求确定。《指引》明确内蒙古实验室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强化六种运行机制:

一是高效的人才聚集机制。内蒙古实验室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同”的选人用人机制,在自主选聘科研、管理、技术技能等人员时,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动态调整、能进能出。坚持面向科技前沿、面向重大需求、面向经济主战场,汇聚培养顶尖科学家和创新团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任务和开放课题,引进国内外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研究工作,通过“双聘制”引进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集聚一批战略科学家、学科领军人才和科研创新团队。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薪酬方式,探索建立与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和贡献相称的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分配制度。

二是符合科研规律的激励机制。内蒙古实验室作为开展基础研究和前沿研究的高能级平台,应给予科学家充分的时间深入科学前沿领域进行探索性和持久性研究,要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中长期评估考核机制及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研项目考核、评价和奖励制度。切实打破“四唯”倾向,落实“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的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政策,探索符合内蒙古实验室特点和规律的绩效评价机制。

三是多元协同的创新机制。内蒙古实验室以重大科研任务为牵引,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优势力量开展科学研究、集成攻关,采取订单式、揭榜式等多种项目运行机制,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科研合同制、项目经理制等多种项目组织方式,逐步形成内蒙古实验室建设“强核心、多基地、大协作、开放式、网络化”的创新格局。

四是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强与企业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统筹衔接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支撑等各环节工作,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转化收益分配政策等,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环境,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动创新链上游科研成果向下扩展延伸和转化,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五是科研设施的共建共享机制。内蒙古实验室要加强与相关领域国内外具有创新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科技创新机构(组织)合作,建设大型科研装置和创新平台,大力推进实验室重大科学装置和科研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共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专业的仪器设备服务机构,促进科学仪器设备使用的社会化服务。

六是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内蒙古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体系,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布局,开展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培育高价值专利,防范知识产权风险,提高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