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五大任务”,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加强我区基础科学研究,实现重大关键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取得重大突破,促进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基字〔2021〕3号),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24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生物与农牧业、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人口与健康、电子信息、数学和物理学科前沿等六个学科领域,凝练基础研究的重大科学问题。
二、申报要求
1.指南建议提出的科学问题既要避免具有单一的指向性又不能过于宽泛。
2.指南建议提出的科学问题要依据重点领域或学科前沿的发展需求提出,要以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者提升学科发展水平为目标。
3.指南建议申报应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有望进入国家一流学科的自治区重点学科等基础研究平台或载体申报。
4.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经历。
5.同一依托单位同一领域推荐不超过3个建议;同一指南建议人最多提出一项指南建议。
三、报送程序
请各依托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此次指南建议申报工作,于2023年8月5日前将签章后的《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表》和《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同时将Word版发送至kjtjcc716@163.com。
联系人:基础处 呼都特
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付婷
电 话:0471-6328716 6328556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科技厅306室
附件:
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20日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