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要求,2023年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 现对评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有据,同时附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信息有误请联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进行修正。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317室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科技厅人事处,0471—6328720
科技厅机关纪委, 0471—6328717
科技合作与交流中心,0471—6328519
附: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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