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采访团走进高校 深度调研内蒙古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经验
发布日期:2023/11/24 9: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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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科技成果的国有资产化一直是制约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之一。针对这一问题,2020年底,自治区科技厅率先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工作。如今,3年试点期即将结束,新一轮试点改革已经启动,为落实自治区成果经验大起底要求,深入宣传推广试点单位的赋权改革经验,11月22日,自治区科技厅邀请科技日报社、内蒙古日报社、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组成媒体采访团,走进内蒙古工业大学进行实地采访调研。

在内蒙古工业大学智能装备实验室,团队成员高云峰副教授向记者们介绍了正在转化的无人机及新能源运维机器人成果,其中,交叉双旋翼无人机主要应用于消防救援领域,已经融资三亿元。鸿雁系列固定翼无人机已经登陆“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正在积极对接市场需求。

“成果赋权改革以后,学校将职务科技成果90%的所有权赋予我们科研团队,学校和成果完成人成为共同所有权人,极大地激发了我们的科研积极性和科技成果转化动力。”高云峰说。

在生物发酵绿色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生物发酵专业化研发与中试平台,刘占英教授为记者们展示了她和团队研发的玉米皮菌体蛋白生物发酵技术,该技术可使每吨玉米皮增加经济效益1048.12元,仅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产生的玉米皮每年即可增加经济效益15000万元。同时,她和学校还通过成果作价入股的方式创办了生物发酵饲料生产企业,相关产品已在内蒙古优然牧业有限公司成功应用,有效提高了奶牛产奶量,每年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1043.9万元。

“通过赋权改革,我们成果完成人得到了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在不变更学校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基础上,将成果使用权让渡给我们科研团队,这对老师们转化科技成果是特别好的政策。”

“成果赋权改革之前,老师们怕担风险,不愿转、不敢转也不会转,有专利有成果就‘搁置’。”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中心主任佐同林说,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属于登记在册的国有资产,过去学校和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时,首先就要顾虑国有资产流失责任问题。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后,学校进行了大胆探索,将一部分职务发明的所有权由学校所有变成了学校与职务发明人混合所有,还有一部分职务发明在不改变学校权属的前提下将使用权给到科研人员,赋予他们科技成果转化方式自主权、科技成果定价方式自主权、净收益提取方式自主权和转化收益分配比例自主权,从根本上解决了科研人员不愿转、不敢转、不能转的问题,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型教授与副教授等高级职称序列,充分发挥人才激励作用,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动力,打通高层次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据介绍,赋权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内蒙古工业大学已赋权科技成果23项,转化科技成果19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累计金额已突破1400万元。

采访调研中,记者们看到了老师们对赋权改革政策的兴奋,看到了科研人员对未来科技成果转化的信心,大家对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的认识显著加强,纷纷表示要深入沟通了解,加大宣传力度。“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把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推介出去,让更多企事业单位和科研团队学习借鉴,让赋权改革试点的‘盆景’变成‘森林’。”科技日报社内蒙古记者站站长张景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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