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对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2023年度服务业绩进行了考核评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至22日。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电话:成果管理与转化处0471-6328614
附件1:专业服务机构服务业绩考核评价结果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服务业绩考核评价结果
3: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考核评价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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