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额1000万元!一起来围观这项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之道
发布日期:2024/2/7 9: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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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科聚成果转化

春节将至,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煤基固废高值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张永锋教授和他的团队却依然忙碌。2月4日,内蒙古工业大学与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蒙科聚”平台签订1000万元的成果转化与合作开发合同,将团队研究成果“煤基固废低碳利用与高值材料制备技术”在久泰集团转化,这是内蒙古工业大学历史上首个千万元级转化成果。

高校是科技创新的策源地,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力军。然而,推动高校创新成果走出“象牙塔”,从“书架”走上“货架”却并非易事。那么,内蒙古工业大学的这项成果是如何实现高值转化的?带着问题,创新内蒙古小编走进内蒙古工业大学,去探访一个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之道。

成果转化背后

是科学研究与市场需求的紧密结合

煤基固废高值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走进内蒙古工业大学煤基固废高值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这里与其说是实验室,倒不如说是一座小型技术工厂。老式外观下的宽大厂房内,科研人员在生产线上各自忙碌地进行设备操作,煤化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煤气化细渣原料通过工艺加工,被提取成发热量3500大卡以上的精碳组分,可再次投入到煤化工生产中,选碳后剩余的低碳渣可全部作为塑料的填料,生产高填量母粒,使气化渣各组分全部利用,这一过程实现了煤基固废资源化与高值化利用。

“我们的科研来自于生产一线!”研究中心主任张永锋自豪地说。近年来,随着内蒙古现代煤化工产业蓬勃发展,煤矸石、粉煤灰、煤气化细渣等煤基固废已成为排放量最大的工业固废品种,如何打破“一堆了之”的现状,让煤基固废变废为宝是摆在所有煤化工企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张永锋介绍团队科研成果

立足自治区煤基固废资源特性和开发利用现状,张永锋带领团队先后与国家能投集团、内蒙古广纳集团、乌海西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合作,从市场需求出发,持续开展煤基固废高值化利用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在国家863计划和自治区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下,先后取得了“粉煤灰提取高纯氧化铝”“粉煤灰玻璃微珠分选及深加工利用”“功能矿物橡塑复合材料开发”“伴生矿物资源复合保水剂与土壤改良剂制备”等一批创新成果,部分成果已成功实现转化应用,服务于我国煤炭—电力—化工填料—环境材料—生态修复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了符合自治区煤基固废高值化利用产业发展的创新模式。

其中,基于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全球最大氢羧基化法煤制乙二醇项目细渣资源化利用受限的物理特性,团队开发了煤气化灰渣中有机碳高效提取与利用的核心技术与成套装备,形成了煤气化细渣高效提取精碳组分和功能母粒制备技术路线,采用这一技术可以将项目产生的汽化炉煤泥、锅炉废渣等固废,通过分析、检测、提炼,产出符合行业标准以及市场要求的炭、高填量母料以及建筑材料,实现固废的回收再利用。“成果的转化,对企业落实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要求,推动呼和浩特市‘无废城市’创建都具有重要意义。”据久泰集团总裁崔轶钧介绍,成果转化后,每年将按2万吨气化渣全部作为母粒填料组织生产,预计年度销售收入可达1.29亿元,利润总额可达3800万元以上。

成果转化背后

是“蒙科聚”政策杠杆撬动出的创新活力

团队科研人员开展相关研究

“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科研、政策、市场同向发力。”说起团队曾经走过的漫长成果转化道路,张永锋的心里并不轻松。在他的回忆中,曾经高校老师们由于手中的科研成果是职务发明,属于国有资产范畴,所以在转化处置上的自主权不大、灵活性不高,导致大家手里拿着“金疙瘩”却不敢转、不愿转、转不快。

这一问题从2020年开始有了转机。当年,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开始在全国范围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机制和模式。自治区科技厅随即将内蒙古工业大学列为成果赋权改革的首批试点,并于2023年将成果赋权改革作为“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的重要杠杆举措予以持续推进。2023年自治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范围,同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对高校、科研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形式在自治区内落地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技术合同到账金额或有关股权折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给予成果出让单位到账金额或股权折算金额20%的财政资金奖励。

紧抓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政策赋能的历史机遇,内蒙古工业大学大胆先行先试,以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破除体制机制藩篱,不断加强转化条件建设,综合研判确定赋权方式,持续扩大成果转化自主,强化转化收益落实,加强成果转化队伍建设,为自治区高校成果转化蹚出了一条新路子。

科研团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调研了解需求

“职务科技成果90%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学校和成果完成人成为共同所有权人”“赋予成果完成人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基础上,开展职务科技成果使用权让渡。”“组建技术经纪人团队协助完成人团队转化成果”……内蒙古工业大学出台的一系列转化优先的突破性举措,让张永锋这样的科研带头人精神为之振奋,大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地基微变监测雷达、“鸿雁远航”—长航时大载重固定翼无人机、玉米皮菌体蛋白生物发酵饲料等一批高校科技成果正加速走向市场。

“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实施方式和内容上的创新与突破,不仅是对以往科技体制改革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对现行制度的一次大胆尝试和创新。”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中心主任佐同林介绍,赋权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内蒙古工业大学共赋权职务科技成果22项,已全部实施转化。

成果转化背后

是“蒙科聚”平台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

内蒙古工业大学与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成果转化与合作开发合同

“内蒙古工业大学与久泰集团的合作,创下了自治区高校通过‘蒙科聚’科创平台成果转化单项合同的最大金额,具有里程碑意义。”自治区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处长金龙说。

事实上,这项高校成果的转化确实也离不开“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的持续推介。无论是在“一中心”举办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成果推介会上,还是在“一窗口”举办的“蒙科聚 强首府”协同创新专场路演活动中,又或是在锡林郭勒分中心召开的粉煤灰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科技成果发布会上,“煤基固废低碳利用与高值材料制备技术”都被“蒙科聚”作为重点发布成果强力推出。

内蒙古工业大学与蒙科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蒙科聚’就像一座桥梁,打通了高校与企业的沟通对接渠道,让更多企业能够了解到老师们的先进技术,也让老师们找到了大展身手的应用场景。”佐同林说。

“我们要让高校的创新成果在‘蒙科聚’破土,在产业的大地上‘扎下根去’‘茁壮成长’”金龙表示,自治区即将出台《发挥“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作用促进创新要素先聚合再聚变的若干措施》,将以创新积分奖励的机制,持续推动开展“蒙科聚”进高校、进院所活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通过蒙科聚平台发布成果。同时,还将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带着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创办科技企业。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通过“蒙科聚”平台挂牌交易科技成果并在自治区实现转化落地的,不仅可以得到相应的转化积分兑换现金奖励,还可视同在期刊发表论文作为工作业绩与成果参加职称评定,引导高校成果加速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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