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6/11 10: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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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科通字〔2024〕31号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4〕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根据通知内容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市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征集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围绕项目指南代码1002、2001、3001、4001征集筛选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请于申报期内登录“蒙科聚”平台—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截止7月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并与财政部门联合以正式文件(附推荐项目清单)推荐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本级项目,由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各类项目的完整性和相符性等经市科技局审核后,联合市财政局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必须使用电子印章,请提前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s.nmgca.com:8880)办理。

2.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财政局、市本级主管部门务于7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923室。)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仇玉敏  0475-8835398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韩丽琴  0475-8836659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4〕23号)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公共服务类项目模板)

4.乡村振兴帮扶旗县名单

5.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通辽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4〕23号).wps

附件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

附件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公共服务类项目模板).doc

附件4.乡村振兴帮扶旗县名单.xlsx

附件5.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来源:战略规划科

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

初审初校:仇玉敏

二审二校:仇玉敏

三审三校:赖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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