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5〕5号)、《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6号),现将2025年拟立项目企业承担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25日。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我厅郑重声明:自治区科技厅工作人员从未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布置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提供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联系电话:科技资源统筹处 0471-6328603
监督评估与科研诚信处 0471-6328622
机关纪委 0471-6328717
附件: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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