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贵在久久为功,创新重在松绑赋能。202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设立公益性科研院所(自然科学类)基本科研业务费,创新采用非竞争性、长周期稳定资助模式,下放科研院所自主立项权限,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探索与公益性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持续夯实区域公益科研创新根基、提升科技服务发展质效。
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基本科研业务费立足长远发展,兼具原创生态涵养、科研梯队培育、区域发展赋能多重价值,全方位提升全区公益科研院所的战略服务能力、自主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育质量,为区域科技事业长效发展蓄力赋能。
以“稳”托底
护航基础研究深耕细作
不同于竞争性科研项目“择优扶持”的导向,基本科研业务费核心定位是科研创新“兜底保障”,重点扶持周期长、公益性强、短期难出显性成果,但关乎学科根基筑牢、产业长远升级、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研究方向。2025年首批获得经费支持单位,通过自主组织实施项目,加大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种子资金’和‘助推器’作用,锚定战略导向,强化基础研究,突出青年培育,注重成果转化,提升使用效益。”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副院长晓峰说,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持续加大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按不低于30%的经费比例投向4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其开展基础性、探索性研究,鼓励参与国家级项目与学术交流,培育计量领域青年骨干。
“基本科研业务费是公益性科研院所开展长期性、基础性研究的制度化、常态化保障。”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举介绍,锚定国家及自治区产业前瞻布局与行业关键技术需求,分类设立研发攻关、自由探索基础研究、平台、人才团队、科技信息与战略规划等五大类项目,其中青年科研人员牵头项目占比78%,青年科创力量成为攻坚主力军。
依托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围绕全区生态环境治理重点布局9项在研课题,在自主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等方面逐步落地见效。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生荣表示,下一步,立足公益科研核心职能,衔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双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全面落实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聚焦自治区产业特色与生态短板,择优布局项目,助力全区生态环境高质量保护。
扩容提质
激活公益科研创新“一池春水”
2026年,自治区持续扩大基本科研业务费覆盖范围,新增8家科研单位纳入支持体系,涵盖地质调查、特种设备检验、计量测试、质量标准化等关键公益领域,实现公益科研支撑版图进一步优化拓展。
此次扩容是立足区域发展需求的系统性科研布局升级。长期以来,地质检测、特检计量、质量标准化等领域存在基础研究周期长、显性成果少、人才培育难度大、创新激励不足、成果转化不畅等共性难题,科研力量长期处于弱势、散态发展局面。
“特检行业创新人才培养周期长、投入成本高、激励机制弱,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支持,为行业紧缺高级检验人才培育、核心技术创新提供了关键支撑。”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徐光表示。该院以专项经费为抓手,紧盯产业发展痛点与自身技术短板,全力扶持青年科研人才投身科创攻坚。同时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自有资金,形成“财政托底、院所配套”的良性投入机制。
专项经费的持续注入,让陷入停滞的基础性、公益性科研重获生机,破解“有人才无经费、有经费无攻坚力量”的两难困境。
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副院长张利萍坦言, 基本科研业务费让许多“冷板凳”终于有了坐下去的底气。充分释放科研经费使用效能,激活人才创新活力,聚焦自治区煤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建材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及市场监管技术短板,不断夯实质检科研基础,加快补齐技术创新短板,持续提升检验检测核心能力,更好服务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非一日之功,急不得、也等不得。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价值,不止于当下的经费保障与成果产出,更在于长效塑造区域公益科研创新生态,激活公益科研院所“一池春水”,为各类科研力量深耕主业、攻坚突破提供优质沃土。
放管并重
赋能科创活水提质增效
为规范经费管理、严控项目质量、提升科研质效,7月17日,自治区科技厅召开自治区本级公益性科研院所(自然科学类)基本科研业务费2025年项目推进会暨2026年项目安排部署会,明确释放“放权更要立规、赋能更要提质、稳投更要严管”的鲜明导向,强调专项经费既是科研自主权限,更是履职尽责责任状。
“放权是手段,提质增效、服务发展是最终目的。稳定科研投入的核心检验标准,是科研成果能否真正破解产业难题、支撑区域发展。”自治区科技厅科技资源统筹处处长王宇昕表示,坚持松绑与立规并行、赋能与强责并举,让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活水”转为“清泉”,持续滋养北疆科技创新根基。
管好用好,制度是底盘。自治区科技厅印发《2026年度自治区本级公益性科研院所(自然科学类)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方案》明确,科研院所按竞争择优原则自主组织项目全流程管理,建立项目储备库,严格查重避免重复支持;压实项目负责人主体责任,确保科研时间充足、成果产出实质性、经费使用合规真实;重点支持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及优秀团队担任负责人,提供长期稳定培养,引导科研方向保持一致;实行分类管理,基础研究类参照自然科学基金办法、资金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研发攻关类按科技计划项目办法管理,同步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凸显制度刚性守护科研放权活力,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依据自治区科技厅出台《实施方案》要求,我院制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使用范围、审批流程与监督机制,细化项目管理,建立‘科研-财务’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使用。”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永宁说,持续强化经费监督管理,深度谋划研究方向,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力争产出更多高水平成果,为我区林草事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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